余诲是一只九尾红狐狸,是天地间十分珍贵的物种,生来为仙不用修炼就可以幻化人形,乃是上古神族后裔,身份尊贵。
有一天,他本和座下小弟大虎二狼巡山,但是因贪图鹤弟的美酒,就多喝了那么几壶,结果整个狐狸都轻飘飘的了。他就独自一个狐狸回狐狸洞,结果愣是走了一晚上都没有找到回去的路。
又不慎跌落山崖,命悬一线之时,使出了为数不多的仙力才保住了性命,对于那幻化成人,说白了太懒就没成功过。
就算如此,他也是高高在上,没仙鬼妖魔敢招惹的存在,当着潮善山的一方山大王,过着美滋滋的生活。
修炼?那算个啥东东?本大仙需要修炼?
直到这一天。
“唰——”
余诲醒来后甩着尾巴,仰着鼻子在林中漫步,忽然脖子上的肉肉被拧紧,他被一个无知的家伙抓了起来。
她说:“师傅,狐狸怎么吃?”
确实没有什么仙妖鬼魔敢轻易招惹,但是余诲忘了一件事,还有一种天不怕地不怕的存在,那就是人。
我吃你二大爷!给我放手,本仙让你给我放手,小心本仙挠死你,我告诉你我这爪子可不是吃素的!
于是,他为虎作伥高高在上的日子,面临严重的考验。
那女娃娃七八岁的样子,穿着桃花包衣,像个糯米团子一样,可爱极了。
余诲被绑在一根木棍上,倒立着被女娃娃抬在肩膀上,摇摇晃晃的带回了家。
他师傅看见余诲的时候,老成的拍了拍女娃娃的头,一本正经道:“诩儿,这是九尾红狐,可是个小狐仙,你这要是吃了它,怕是要遭天雷的。”
听到有人看出了他的身份,余诲立马变出九条尾巴,晃着自己的尾巴,得意洋洋的嗷叫着:“知道是本大仙还不快快把我放了?不然本大仙随便一出手就灭了你们!”
其实他不知道,他们听不懂狐狸的话。
女娃娃看那九条尾巴生的漂亮极了,一把手抓住一条尾巴,扯来扯去:“师傅真的是九条尾巴啊,好漂亮啊。”
余诲此刻心里十分后悔变出尾巴来。
漂亮你二大爷啊,疼死老子了,你这是在要老子的命,你给我放手,老子叫你给我放手,再不放手老子要被疼死了!
“嗷——”
你问之后?之后他就痛昏过去了。
祖坤一千八百二十七年春,余诲逍遥自在的山大王生活,就这样消失不见。
当他醒来的时候,他躺在一个十分温暖的怀抱里,余诲抬了抬狐狸头望了望,自己正被那女娃娃抱着睡觉,而且她睡的很熟。
这是个机会——
余诲狐光一闪,此时不逃更待何时:“本仙只需要运用仙力,就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抽出怀抱,看我的无上仙力,冲……冲,冲冲。”
然而身体根本没有动。
我去你二大爷的抱老子那么紧干什么,干什么!老子三百岁居然被一个女娃娃给睡了,天理何在?
天理?天理往往是不公平的。
余诲深深明白了这个道理,天理不公至斯。
“嗷呜——”
于是乎,他就被天理的安排,让女娃娃一口把狐狸头含了半个进去……
他开始怀疑,所谓的天理是不是好色?都偏向母的?正是应了那句男要穷养女要富养吗?
但是,天理你三大爷的是不是变态?这才七八岁的娃,你也好她色?
想当时,我一爪踩在虎妖头上,一爪踩在狼精头上巡游山的时候,要多威风有多威风,没想到本仙会落到如此田地。
竟被一女娃娃踩在头上?
“滑溜——”
咦?本仙的视线怎么有点红?余诲伸爪子一抹,瞪着狐狸眼一看……
我滴个妈!杀仙啦——
于是乎,他就顶着被咬破的头稀里糊涂的昏了过去。
择日清晨,余诲醒来,见窗外春风拂面,杨柳依依,金光闪闪的阳光美好又漂亮,心中想着今儿个是个巡山的好日子。就伸了伸狐狸腿拍打地下,嚷嚷道:“大虎二狼,本仙起来了,快些扶本仙去巡山,本仙的子民都在等着本仙呢,要是耽搁了那可是杀头的大罪过。”
可是喊了半天,也没有什么大虎二狼的影子,他觉得有点不对劲,只觉得狐狸腿蹬进了一个湿湿的地方,还在吐着热气,那感觉就像泡温泉一样。
本仙何时睡在温泉瀑布?真让狐狸摸不着头脑,难道是本仙喝鹤弟的桃花酒喝多了?误打误撞的跑到温泉旁边睡了一宿?
“呼呼,鸡腿。”
等等,这是那家不懂事的东西,居然吃鸡腿也不叫本仙?余诲听到声音之后撑起狐狸身子,凶神恶煞的闻声看去,结果把自己险些吓的狐狸魂都没了。
那细长少肉的腿,正被一女娃含在嘴里!
“鸡腿,不要抢诩儿的鸡腿。”
说是急那是快,这一口下去铁定是鲜血淋漓。
“嗷呜——”
这一声狐狸叫铁定也是叫的撕心裂肺,这一刻余诲终于明白了,天理不仅仅好色偏向母的,还他爷爷的帮母的整公的!
这时他那叫一个悔恨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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